絕緣件在管輸介質中應有足夠的化學穩定性和耐蝕性,且不應在制造和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可目視的性能變化。
用于加工絕緣環、絕緣墊片的絕緣板材料除應符合GBT1303.4的規定外,還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絕緣環和絕緣密封件的最小厚度應根據絕緣接頭、絕緣法蘭的工作條件和絕緣密封件材料的強度來確定。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DN100的絕緣接頭、絕緣法蘭,所用絕緣環和絕緣密封件厚度不應小于12mm;公稱直徑小于DN100的絕緣接頭、絕緣法蘭,所用絕緣環和絕緣密封件厚度不應小于
6mm。
當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6.3MPa時,宜選用環氧層壓玻璃布板制作絕緣環;當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4.OMPa而又有氣密性試驗要求,需對絕緣環做增加其內部密實度的處理時,絕緣環的內部密實度處理應沿接觸管輸介質的已加工表面進行。
絕緣密封件至少應滿足以下要求:
a)絕緣密封件在管輸介質中應有足夠的化學穩定性和耐蝕性,且不應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可目視的變化。
b)絕緣密封件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和良好的回彈性,能滿足絕緣法蘭在工作條件下的密封要求。
c)絕緣密封件的電絕緣性能應能滿足絕緣法蘭的電絕緣要求,且不低于材料出廠的電絕緣性能指標。
d)絕緣密封件在絕緣工作表面間的電阻值不應小于500MQ,宜采用符合GBT2229要求的非石棉纖維類橡膠板和HG2949要求的電絕緣氯丁橡膠板制作。